外文“入侵”商标用字遭质疑
发布时间:2010/6/5 0:41:07 作者:宁波天一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点击: 930
本报讯(记者姜明通讯员元冬维) 两位天津市民拿着一瓶天津顶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橙汁饮料来到天津市语言文字委员会,对该商品的商标用字提出了质疑。这种橙汁饮料的名字人们耳熟能详:康师傅·鲜の每日C。两位市民认为,“の”和“C”两个字不属于规范汉字,特别是日文的“の”字用在商标中不知所云,应该予以纠正。
工作人员向反映问题的市民表示,该商品确实存在用字不规范的问题,可能违反了相关规定。
天津顶津食品有限公司却提出,该商标已经获得了国家工商局的商标注册,注册过程中国家工商局也没有提出商标用字的问题。
原来,200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对商品商标用字只有原则性的规定,并没有故褂猛庥镂淖值墓娑ā9矣镂人牟课?987年联合下发的《关于企业、商店的牌匾、商品包装、广告等正确使用汉字和汉语拼音的若干规定》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下发的《关于规范企业名称和商标、广告用字的通知》中也都没有明确提及。
社会学博士徐展认为,我国相关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明确,使外语文字“侵入”了商标用字。但对这些用字也要区别看待,一些使用“の”字的饮料、化妆品原产地并不是日本,不应提倡。至于维生素C,由于“C”字已深入人心,所以用在商标里未尝不可。
到天津市语委反映问题的孙先生却认为,“の”不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流通量较大的商品商标上出现,不仅对未成年人学习语言文字有影响,严重时还会影响我国通用语言文字的纯洁性,国人应该向商标里的外文说不。天津市商学院一位教授认为,有必要出台相应法规。
转自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