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鳄鱼”再咬“新加坡鳄鱼”
发布时间:2010/7/5 21:56:44 作者:宁波天一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点击: 1088
法国拉科斯特衬衫股份有限公司日前起诉长春市新百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指责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把法国鳄鱼与卡帝乐鳄鱼在中国并不为广大消费者所知的商标权官司诏告天下。据悉,从1998年开始,在北京、上海、武汉、长春等地,共有9起法国鳄鱼针对新加坡鳄鱼品牌的起诉行为。“我们就是想坐收渔利”,法国鳄鱼北亚区代表白世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很直接地表示,“法国鳄鱼就是想通过打官司把其他的‘假冒’鳄鱼赶出去,让中国市场上只有法国一家正宗的鳄鱼。”新加坡鳄鱼方面认为,整件事法国鳄鱼商业炒作目的非常明显。
据介绍,早年法国鳄鱼能够顺利进入亚洲市场是建立在承认与新加坡鳄鱼是两种不同的鳄鱼的基础之上的。1973年日本大阪高等法院判决、1983年的协议及2005年亚洲最佳品牌1000强评选中新加坡卡帝乐鳄鱼和法国鳄鱼都榜上有名,这些都充分证明了两条鳄鱼共存的事实。新加坡CROCODILE在进入中国市场后为了不引起公众的疑惑和两个标志之间的争议,在1993年已经将原先的标志改为了三色的鳄鱼标志,新图标也已得到中国商标委员会的认可,与法国鳄鱼标志存在明显区别。法国鳄鱼和新加坡鳄鱼都是历经多年的老牌公司,曾经一池同游,曾经互相承认,各自也拥有不同的目标消费群,大量的历史证据都可以被例证,最初的形成并不存在抄袭,此后的发展也不存在借势,两条只是因巧合结缘的鳄鱼却因其中一条有独霸之心搅得风波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