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公司被指滥用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0/6/23 4:04:15 作者:宁波天一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点击: 915
本报讯 因为出版了一套“彼得兔系列丛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被“彼得兔”的著作权人———英国费德里克·沃恩有限公司以侵犯商标权投诉到西城工商分局。工商局对社科出版社作出了查扣2万余册图书并罚款35万元的处罚。社科出版社认为自己没有侵犯英国公司的商标权,先是把西城工商局告上了法庭,而后又把英国公司送上了被告席。昨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据悉,这是我国首起要求法院确认不侵权案。
2003年4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了一套四册“彼得兔系列丛书”,该书收集了已故英国女作家毕翠克丝·波特的19篇童话故事。由于波特本人已经于1943年去世,她的作品已经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多个国家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所以社科出版社并没有想到那只活泼可爱的小兔子,会给他们带来一场大麻烦。2003年5月,英国费德里克·沃恩有限公司向西城工商局投诉,说“彼得兔系列丛书”的文字和“彼得兔小跑图”侵犯了该公司的商标权,使社科出版社受到查处。社科出版社认为“彼得兔系列丛书”中使用的“彼得兔”的绘图及文字,完全是对波特原作品的直接使用,英国公司禁止他人使用波特作品的名称及插图,显然是企图用注册商标来达到对公共版权作品的垄断,是滥用知识产权。
在昨天的庭审中,被告英国费德里克·沃恩有限公司的代理人,一口咬定社科出版社在“彼得兔系列丛书”封面上使用的小兔子形象构成了商标侵权。记者注意到,这位代理人一再强调被告和原告在“彼得兔系列丛书”文字使用上并没有争议,英国公司向北京市西城工商局投诉是英国公司的权利,至于工商机关如何查处不关英国公司的事。记者还注意到,英国费德里克·沃恩有限公司给工商机关的投诉书第二页称:“彼得兔系列丛书”有11个方面涉嫌侵权,但是在昨天的庭审中,11项侵权缩减到了“兔子小跑图”和带圈的“兔子小跑图”两项。
英国公司向中国工商机关的投诉是否存在夸大事实,中国社科出版社要求确认自己没有侵权是否能够得到法院支持?还要看法院的最终裁决。
北京青年报: 李罡